限时委托代卖协议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房产证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价格为 (含未出售前该房屋产生的费用)。
第三条 委托期限为:自即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合法有效无争议,确保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谈判及报价事项;
3、委托期间甲方不得将该房屋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委托期满,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房屋;
4、甲方应积极配合看房并办理该房屋转让手续;
5、甲方不承担该房屋的各项过户税费;
6、在委托期间,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继续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为销售该房屋所发生的广告费、交通费、通讯费、修缮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该房屋销售后,以上费用及佣金由乙方向受让第三方收取或加在房价中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购房定金,在委托期满后如未出售该房屋,定金归甲方所有。在委托期间如果出售该房屋,定金冲抵房款。
第七条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票据、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相关手续的复印件。该房屋如果空置,还须提供房屋钥匙。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按委托转让价格的________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第九条 补充约定(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条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 址: 身份证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